日课灵修230707


#此文章分为 1. 经文内容 2. 牧者灵修

经课经文

Jeanette

灵修释经

谷牧师

今日经课

诗篇 45:10-17
创世记 27:1-17
罗马书 7:7-20

诗篇 45:10-17

10 女子啊,你要听,要想,要侧耳而听!不要记念你的民和你的父家,
11 王就羡慕你的美貌。因为他是你的主,你当敬拜他。
12 推罗的民必来送礼,民中的富足人也必向你求恩。
13 王女在宫里极其荣华,她的衣服是用金线绣的。
14 她要穿锦绣的衣服,被引到王前,随从她的陪伴童女也要被带到你面前。
15 她们要欢喜快乐被引导,她们要进入王宫。
16 你的子孙要接续你的列祖,你要立他们在全地做王。
17 我必叫你的名被万代记念,所以万民要永永远远称谢你。

创世记 27:1-17

1 以撒年老,眼睛昏花,不能看见,就叫了他大儿子以扫来,说:“我儿!”以扫说:“我在这里。” 他说:“我如今老了,不知道哪一天死。 现在拿你的器械,就是箭囊和弓,往田野去为我打猎, 照我所爱的做成美味,拿来给我吃,使我在未死之先给你祝福。”

以撒对他儿子以扫说话,利百加也听见了。以扫往田野去打猎,要得野味带来。 利百加就对她儿子雅各说:“我听见你父亲对你哥哥以扫说: ‘你去把野兽带来,做成美味给我吃,我好在未死之先,在耶和华面前给你祝福。’ 现在,我儿,你要照着我所吩咐你的,听从我的话。 你到羊群里去,给我拿两只肥山羊羔来,我便照你父亲所爱的给他做成美味。 10 你拿到你父亲那里给他吃,使他在未死之先给你祝福。” 11 雅各对他母亲利百加说:“我哥哥以扫浑身是有毛的,我身上是光滑的。 12 倘若我父亲摸着我,必以我为欺哄人的,我就招咒诅,不得祝福。” 13 他母亲对他说:“我儿,你招的咒诅归到我身上,你只管听我的话,去把羊羔给我拿来。” 14 他便去拿来交给他母亲,他母亲就照他父亲所爱的做成美味。 15 利百加又把家里所存大儿子以扫上好的衣服给她小儿子雅各穿上, 16 又用山羊羔皮包在雅各的手上和颈项的光滑处, 17 就把所做的美味和饼交在他儿子雅各的手里。

罗马书 7:7-20

这样,我们可说什么呢?律法是罪吗?断乎不是。只是非因律法,我就不知何为罪。非律法说“不可起贪心”,我就不知何为贪心。 然而罪趁着机会,就借着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,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。 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着的,但是诫命来到,罪又活了,我就死了。 10 那本来叫人活的诫命,反倒叫我死; 11 因为罪趁着机会,就借着诫命引诱我,并且杀了我。 12 这样看来,律法是圣洁的,诫命也是圣洁、公义、良善的。 13 既然如此,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吗?断乎不是。叫我死的乃是罪。但罪借着那良善的叫我死,就显出真是罪,叫罪因着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。 14 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,但我是属乎肉体的,是已经卖给罪了。 15 因为我所做的,我自己不明白;我所愿意的,我并不做;我所恨恶的,我倒去做。 16 若我所做的,是我所不愿意的,我就应承律法是善的。 17 既是这样,就不是我做的,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。

18 我也知道,在我里头,就是我肉体之中,没有良善。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。 19 故此,我所愿意的善,我反不做;我所不愿意的恶,我倒去做。 20 若我去做所不愿意做的,就不是我做的,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。

两律交战

引言

经文释义

什么是“罪的律”?既是这样,哪里能夸口呢?没有可夸的了。用何法没有的呢?是用“立功之法”吗?不是,乃用“信主之法”。【罗3:27】这里的“法”原文为“律”,和“罪的律”同为一个希腊文。对应保罗在第七章中的两律,“行为之律”(立功原文为行为)对应的是“罪的律”,“信的律”对应的是“神的律”。这两律在加拉太书也是核心的主题。“行为之律”就是以行为或者遵行律法来获得称义,正如保罗说:“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,乃是因信耶稣基督,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,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,不因行律法称义,因为凡有血气的,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。”【加2:16】我们不要以为这里的称义是基督徒的入门,加拉太书是以彼得事件作为展开讨论的案例,这不是什么入门的问题,而是如何成全的问题。“你们既靠圣灵入门,如今还靠肉身成全吗?你们是这样的无知吗?”【加3:3】也就是说,基督徒不管在生命的哪个阶段,都是因信称义,而非行为。那么在天国已然和未然之间,我们的生命既有复活的灵性,也有罪的残余,复活的灵性渴望神的律,而罪倾向行为之律,两者在我们生命中构成了张力。彼得在安提阿,他生命中的“行为之律”胜过了“信的律”。“从雅各那里来的人未到以先,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饭;及至他们来到,他因怕奉割礼的人,就退去与外邦人隔开了。其余的犹太人也都随着他装假,甚至连巴拿巴也随伙装假。”【加2:12-13】为了迎合那些从雅各那里来的人,他放弃了持守信的原理:“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,都是披戴基督了。并不分犹太人、希腊人、自主的、为奴的,或男或女,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。”【加3:27-28】去迎合律法关于洁净和不洁净的规条。彼得不是没有领受“信的律”,他曾在约帕领受异象,不再以犹太人和外邦人区分洁净的和不洁净的,不以行律法作为洁净和不洁净的区别,因为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,在律法之下,没有洁净的。然而这样的观念仍然会迷惑我们,使我们不按着“神的律”,我们今天何尝不是保罗那样的挣扎,我真是苦啊!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?

默想反思

诚心祷告

恩慈的天父,我们在您的面前谦卑地祈求您的怜悯和指引。感谢您赐下您的话语,让我们深入了解罪的律和信主的律的区别。您的话语是我们生命中的光和真理。我们承认,按照行为之律,我们无法在您的审判台前自称为义。无论我们如何努力遵行律法,我们始终会犯罪,因为每个人都是有血气的,没有人因行律法而称义。主啊,您以您的恩典和慈爱向我们显明了信主的律。您教导我们,唯有通过信心接纳耶稣基督,我们才能在您面前称义。我们并不依靠自己的行为,而是倚靠您的救恩和救赎之恩。主啊,我们承认我们在生命中常常面临两个律的张力。复活的灵性渴望遵行您的律,而罪的倾向引导我们屈从行为之律。我们诚心祈求您的帮助,让您的圣灵在我们内心施行更深的工作,使我们能够抵挡罪的引诱,按照您的律而行。奉耶稣基督的名祷告,阿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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